关于班级班费管理及使用的暂行规定
根据各班班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为严格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手续,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班级费用的管理及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1、班级费用系指学院下发的奖励金和节日活动费,各类集体先进奖奖金,勤工俭学创收等。
2、对学院下发给学生的各类补贴、评发的学杂费减免、医疗补助、困难补助、奖学金应实发给享受学生本人,不得扣留或扣减留作班级费用。
3、班级费用的管理规定由班长管帐(含收、付款凭证)生活委员管钱,班主任不经手任何帐款。
4、班级费用的使用规定:班级费用限于开展班级活动,班级内部奖励先进,教室布置费用,小额的由班长提出用款计划,报班主任批准,大额的须由班主任召集全体班委共同决定用款计划。付款凭证应分期由经办人签名,班长签字验收,班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作为有效付款报帐。
5、班级费用帐目每学期应结算一次,并于下学期开学初,向班委及全班同学通报上学期收、支、结存款,并对大额用款情况要作使用说明。
6、班主任工作若变动,在系负责人的主持下,做好新老班主任班费帐目清算工作,并交一份清单于系保存。
7、要求任何班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及任课教师赠送节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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