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06 09:36:4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班班主任: 接市珠山区公安分局新厂派出所通知,根据学院保卫处统一安排,本院大一学生户籍未迁入学院的同学请在5月15日前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和一寸照片3张办理暂住登记表。请各班班主任按各班级人员统一上交到保卫处胡老师处,望大家给予配合。 注:凡不是本市户口的都必须办理暂住登记表。 艺术设计系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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