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法定学制3年。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休学: 1、因伤、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修养时间占一学期学时1/3以上者; 2、请假时间占一学期时1/3以上者; 3、在规定的弹性学限内,因某种特殊原因及困难等须暂时中...[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09-05-07
-
一、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退学: 1、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且未办理持续休学手续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和其他严重突发性疾病。 4、意外伤残无法继...[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09-05-07
-
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作风,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上课、实验、实习、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社会性实践、政治学习等都要实行考勤。因故...[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09-05-07
-
根据各班班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为严格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手续,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班级费用的管理及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1、班级费用系指学院下发的奖励金和节日活动费,各类集体先进奖奖金,勤工俭学创收等。 2、对学院下发给学生的各类补贴、评发的学杂费减免、医疗补助、困难补助、...[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09-05-07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